“连施工围挡上都有‘唐代名画’,这就是洛阳的文化底蕴……”近日,洛阳市相关施工围挡出现的古代名画等装饰引发网友点赞。
17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洛阳市围挡设置基本规范日前发布,对我市围挡设置高度、如何设置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临街围挡宜选用墙面绘画等作为装饰。
房建项目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特殊用途的工地围挡高度原则上不低于4米。
新建或改扩建道路施工围挡。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拆除工程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
城市道路临时挖掘施工或占用设置的围挡。中长期施工作业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在十字交叉路口30米范围内作业的围挡单块高度为1.2米,上半部分金属网格状尺寸为0.8米×0.8米,下半部分镀锌面板尺寸为0.4米,围挡底部黑黄警示带高度不低于20厘米。
临时养护工地现场围挡。当日可拆除,或施工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且现场有管理人员持续管理的围挡,高度可设置为1米。
围挡设置应符合《洛阳市城市容貌标准》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重要路段、路口和点位需提高围挡设置标准,可采用喷绘布方式,图案色调与周边环境相融合。
围挡设置处有道路绿化带的,应在绿化带内侧设置,让绿化带露在围挡外。如确实需要占用绿化带的,在审批时需特别说明,经批准后方可设置。
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工程,应适当设置临时围挡,临时围挡可不设喷雾装置。
需在围挡外进行项目配套市政工程施工的,应在施工边界增加施工路栏作连续封闭维护。
机场周边、火车站周边、高铁站周边、景区周边等施工现场,应按景观式围挡标准设置。临街围挡应结合环境,宜选用园林造型、灯光、墙面绘画等作为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