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头盔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这是我们赠送的头盔,请你戴好、安全驾驶......”
“你好,私自加装的篷杆篷布危害大,我们将依法予以拆除,请你配合......”
8月9日下午,玉屏交警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屏支公司开展“送头盔 话安全”活动,对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活动中,玉屏交警以320国道(县交警大队)和七眼桥路口(老力源合金厂)为重点检查路段,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篷杆篷布以及骑乘多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的,现场予以查纠及赠送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存在私自加装篷杆篷布的,一律现场予以拆除,并向他们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他们要时刻牢记交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玉屏交警将继续开展“送头盔 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交通形势的持续平稳。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40余人次,检查过往摩托车、电动车300余台次,查纠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28起、电动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02起,现场拆除篷杆篷布40余副,赠送安全头盔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