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 “2024年2月21日,俄罗斯军舰直接轰沉中国轮船”的说法不实。“新星”号货轮事件发生于2009年2月,事故造成8人遇难,其中7人为中国公民。
近日,抖音、X(原推特)等平台上有说法称,一艘中国货轮被俄罗斯舰船击沉,“已经造成10死”。
与之相关的是一段1分40秒左右的新闻视频,左上角标注有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卫视”频道的标志,其封面上写着,“2024年2月21日,‘新星号’被扣后自行离岸,遭滥射500炮弹,随俄舰返航途中,船毁人亡。”
网传视频左下角标注有TikTok视频水印“@djcamorra”。在TikTok平台上搜索发现,这是一个来自中国台湾的账号。
2月21日,@djcamorra发布上述视频称:“2024年2月21日,俄罗斯军舰直接轰沉中国轮船。”
然而,截取视频关键帧反搜可以发现,@djcamorra 使用的这段视频早在2009年2月20日就已经出现。该视频为上海东方卫视旧版新闻节目《环球新闻站》中片段,封面上的文字系后期所加。
2009年2月18日,中国外交部网站发布消息称:“2009年2月14日,一中国货船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船上10名中国船员中有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和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有关官员已前往事发地探望我获救船员,并协助有关公司处理善后事宜。”
在此之前,2009年2月15日,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协调救助中心曾宣布,俄“海岸”号边防巡逻舰当天救助了一艘因天气原因遇险的塞拉利昂籍货轮“新星”号,并成功救出8名外籍船员。
对此,与涉事船只相关的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在2009年2月19日发表严正声明,指责俄方“颠倒黑白”,称“新星”号遇险系俄边防部队朝商船开火所致,并透露事故的起因与一桩大米运输纠纷相关。
2009年2月18日,时任俄罗斯联邦边防总局滨海边疆区分局新闻处主任纳塔丽娅隆达列娃告诉俄新社,“新星”号货船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于2月12日离开纳霍特卡港,非法穿越俄罗斯海域。两艘边防军军舰前去追赶这艘外国违法船只,并向其发出信号,但是船长无视俄方警告,继续朝公海驶去。
俄罗斯外交部在2月19日发表声明说,俄边防军“被迫”向中国货船“新星”号开火,“新星”号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
同一日,时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李辉紧急约见当时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就俄军舰炮击挂塞拉利昂旗的“新星”号货轮,致使该船沉没、7名中国籍船员失踪事进行交涉。李辉表示,中方对发生此事件感到震惊,表示严重关切。此次事件的细节虽需进一步调查,但俄方炮击民用商船、对落水船员施救不及时、长时间未向中方提供调查结果,中方对此不能接受并表示强烈不满。
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检察院随后立案调查“新星”号沉船事故。时任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涅斯捷连科在20日给出了俄方对此事件的完整解释,称俄边防船于2009年2月13日凌晨要求 “新星”号货船停船,并于当日上午10时10分实施开火警告,但“新星”号继续前行。俄边防船10时51分第二次向船首部分开火,货船依旧没有任何反应继续航行。17时,俄边防军第三次向货船驾驶室开火,最终货船停止前进。
2009年2月15日7时43分, “新星”号货船发出海难信号。8时20分,船员登上两艘救生艇,所在水域出现风暴。9时40分,俄边防艇将第一艘救生筏上的8名船员救起。第二艘救生筏没有安装防水篷布,已进水,加上天气恶劣,约4小时后,其他海员被海水卷走。
2009年2月21日,俄罗斯外交部发表声明,对事件的悲剧后果表示深切遗憾和哀悼,同时将事故责任归咎于“新星”号的印尼籍船长纳夫济尔阿季。在后续调查中,纳夫济尔阿季向俄方表示,“新星”号货轮擅自离港,是接到了香港船务公司的命令。
2009年2月24日,凤凰网报道称,俄罗斯“新星号”专案调查组组长、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交通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朱可夫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表示,包括被救3名船员在内的“新星号”人员没有触犯俄海上运输法律,中方被救船员待正式结案后,便可返乡,船长纳夫济尔阿季将以“组织非法越境罪”被正式提起诉讼。
2009年2月25日,“新星”号货轮事件中获救的3名中方船员离开符拉迪沃斯托克,抵达北京。
2009年4月21日,俄罗斯纳霍德卡法庭以“非法穿越俄边境”为由,判处纳夫济尔阿季入狱3个月。
综上,网传 “2024年2月21日,俄罗斯军舰直接轰沉中国轮船”的说法不实。“新星”号货轮事件发生于2009年2月,事故造成8人遇难,其中7人为中国公民。近日未有信息显示有中国船只被俄罗斯舰船击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