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年产70万套电力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年产70万套电力设备生产线项目位于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固原市宁夏园德慈善产业园长城梁区,项目东距宁夏谷丰商贸有限公司20m,南侧距海纳管材20m,西侧距园通路15m,北侧距康恒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20m。本项目总体工艺过程包括关键零部件自制和最终产品组装两大工序。其中关键零部件自制主要包括钣金加工系统、焊接加工系统、前处理喷涂加工系统。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主要包括钣金、焊接、前处理、组装等工艺设备设施。)、原料库、成品堆放场。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一)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认线万套电力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噪声。施工期:应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在施工时,对靠近噪声敏感点的方位,必要时设置有效的隔声屏障,以阻隔施工噪声传播;施工人员应佩戴隔声头盔、耳塞等;在项目施工时,应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地方;同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项目施工期,因工期限制等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应在施工前呈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营运期:生产噪声(N)主要来源于剪板机、折弯机、冲床机、其它加工生产线dB(A)。通过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如设减振垫、消声器等设施,同时从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产生少量的洗漱废水,产生量小,泼洒至施工场地周围用于降尘。
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漂洗废水(L1)和生活污水(L2)。首先通过隔油(气浮)除去石油类,再通过加石灰石及消石灰中和、沉淀,处理后的漂洗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生活污水量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四)、扬尘和空气。施工期: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密闭或加盖篷布密封,在规定的地点倾倒或消纳并覆盖硬化;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其它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必须采用密闭方式输送,杜绝凌空抛散;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用于存放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必须按照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蓬布,减少撒落;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按照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运输,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及时拆除施工场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施工场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扬尘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可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内,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车辆尾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成份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其影响范围及程度较小,只要对施工车辆定期检修保养,使尾气达标排放,可有效降低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1、焊接烟尘:主要为各器件加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气,其污染物主要有烟尘、CO和NO2,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过滤后(烟尘去除率99%,处理风量1683m3/h),其烟尘排放量为0.0066t/a。
2、喷涂粉尘:喷涂产生的粉尘原料为塑粉,采用不锈钢多旋风喷房系统喷涂效率为99%,在项目喷涂工序粉尘排放量为0.0028t/a,回收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喷涂工序在封闭喷房内进行,粉尘不外逸至大气环境。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便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设置旱厕一处,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经旱厕堆肥后,由当地农民拉走作为肥料综合利用,对建筑垃圾,如砖、石、砂等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城市建设监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生活垃圾处置:在施工人员集中的设置垃圾筒,指派专人定期将垃圾定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
营运期:项目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色和黑色金属边角料(S1),属于一般固废,年产生量约180t/a,暂存于企业现有仓库内,之后定期由金属回收公司收购。生活垃圾(S2),按每人0.5kg/d计算,则年产生量约30t/a,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漂洗池产生的废渣(S3),年产生量为4.0t/a,由密封罐暂存,之后按照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批。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