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 北京意昂娱乐篷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欢迎来电咨询

13988888888

新闻资讯

全国服务热线

13988888888

技术过硬,据实报价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意昂娱乐 > 新闻资讯

关于平阳县鳌江镇规三路、西塘路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

2024-08-14 19:38 已有 人浏览 小编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B)申报的《关于请求审批〈平阳县鳌江镇规三路、西塘路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的报告》及《平阳县鳌江镇规三路、西塘路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系统已收悉,该项目代码为-04-01-6085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第十一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和《温州市建设项目施工自备取水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之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水资源论证方案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西塘社区,拟建2条道路和3座桥梁(分别为规三路、西塘路、规三桥、西塘桥、景观桥),项目总占地面积18488.96m²,其中永久占地13611.96m²(包括道路永久占地13591.30m²,红线m²),红线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4174万元。本工程已于2023年6月15日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完工,共6个月。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分析与评价结论。(一)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76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总量1.34万m3(含表土0.02万m3、土方1.02万m3、桩基础钻渣0.30万m3〈折合泥浆0.90万m3〉);填方总量4.42万m3(含表土0.10万m3、石方4.32万m3);综合利用量0.02万m3;借方总量4.40万m3(含表土方0.08万m3、石方4.32万m3),借方采用合法商购;余方量1.32万m3(其中桩基础钻渣0.30万m3、土方1.02万m3)无法自身利用,本工程余方(含桩基础钻渣泥浆经机械固化后)运至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河道二期景观工程进行综合利用。(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18488.96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平阳县昌茂建设有限公司。(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3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25,渣土防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5%,表土保护率87%。(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为13611.96m2(包括道路用地13591.30m2、开挖水域面积20.66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5837m2(其中960m2位于用地红线位于用地红线范围外)。(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植物措施包括景观绿化、抚育管理;临时措施包括洗车池、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苫盖和钢板拦挡。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措施包括泥浆池、临时排水沟和临时苫盖。(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66.87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69.32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7〕104号、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0.8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18489m2,因此本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832.96元,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即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和鸽巢路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关于水资源论证的分析结论。(一)本项目取水主要用于混凝土搅拌桩施工、灌注桩打桩和道路混凝土养护,其中新建混凝土搅拌桩共1915根(即混凝土用量约0.58万m3),需用水量0.06万m3,符合《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规定的商品混凝土制造先进值0.1m3/m3;桥梁桩基施工采用桩基钻孔灌注桩,共60根(产生钻渣0.304万m3),根据灌注桩钻渣量与用水量比值的1:2行业经验值,需水量0.608万m3,并根据钻渣泥浆尾水循环利用及节水要求,核定灌注桩施工需水量为0.41万m3(按灌注桩需水量的三分之二计);道路工程混凝土养护面积3454m2,需水量0.10万m3,符合《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规定的房屋建筑业先进值0.3m3/m2。综上所述,本项目共需用水量0.568万m3。(二)同意本项目从西塘河取水,核定取水许可量为0.568万m3,取水口位于西塘河(东经120°32′48.4″,北纬27°37′27.1″),所属水功能区为平鳌塘河平阳工业、农业用水区(鳌江18)。设计日最大取水量116.11m3,设计保证率为95%。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施工采用循环用水、节水生产工艺,不断减少新水取用量,基本无退水。(三)本项目取水有效期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31日,水资源费一次性征收。

  四、你公司在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工程建设应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公司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三)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四)请方案编制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批复后将本水保方案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五)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六)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工程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水政水资源科、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和属地流域所负责,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你公司要做好配合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六、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水许(2023)61号关于平阳县鳌江镇规三路、西塘路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2.pdf

与关于平阳县鳌江镇规三路、西塘路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相关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