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车务段在全段范围内开展围歼客车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防范劳动安全责任事故行动,组织管内各单位做好安全风险辨识研判,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运输安全基础,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工作目标:不发生造成旅客重伤及以上的责任事故,不发生打破车务段安全天的责任行车事故,不发生从业人员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食物中毒责任事故,不发生路外伤亡责任事故,从业人员责任轻伤事故控制在2件以内。
奋斗目标:不发生客车、高铁责任事故;不发生接发列车作业责任事故;不发生职工责任轻伤事故。
充分运用双重预警机制,进行全系统风险研判、梳理客车一般C类事故安全风险隐患,细化制定“人防”“技防”“物防”防控措施,形成三位一体管控手段,防控客车一般C类事故安全风险。
1.未准备好进路接发旅客列车(涉及不按规定办理接发列车进路、不按规定组织非正常作业、CTC数据错漏、LKJ数据错漏等安全风险);
2.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旅客列车(涉及不按规定办理行车凭证、不按规定确认发车条件等安全风险);
3.电力机车牵引的旅客列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涉及不按规定办理接发列车进路、不按规定确认发车条件,不按规定登销记、不按规定或错误操纵行车设备(按钮)、不按规定准备和确认进路等安全风险];
4.旅客列车超速运行(涉及不按规定执行联控作业,不按规定登销记,不按规定交接班,不按规定确认发车条件等安全风险);
5.调车作业破坏旅客列车进路[涉及不按规定准备和确认进路、不按规定领车、自轮运转设备(自备机车)站内作业不落实联控、进路准备、进路确认等安全制度等安全风险];
7.旅客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涉及不按规定或错误操纵行车设备(按钮)、不按规定准备和确认进路等安全风险];
8.旅客列车运行中发生碰撞[涉及不按规定确认发车条件、不按规定执行联控作业、防洪防台风行车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防洪防台风检查不到位、工机具管理不到位(含高铁进出未按规定清点人员、工机具)、违章施工(含邻近营业线)、无计划超范围作业、施工冒险放行列车、高铁车站掉落股道物品未按规定处置等安全风险];
9.旅客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涉及普速旅客列车敞门运行等安全风险);
10.向占用区间发出旅客列车[涉及不按规定确认发车条件、不按规定或错误操纵行车设备(按钮)、未卡控好施工销记、未确认开通及列车放行条件、施工(天窗修)作业未按规定盯控等安全风险];
11.向占用线接入旅客列车[涉及不按规定或错误操纵行车设备(按钮)、未卡控好施工销记、未确认开通及列车放行条件,施工(天窗修)作业未按规定盯控等安全风险];
12.旅客列车冲突[涉及施工(天窗修)作业未按规定盯控、未卡控好施工销记、未确认开通及列车放行条件、不按规定组织非正常作业、不按规定或错误操纵行车设备(按钮)、不按规定设撤防溜、不按规定准备和确认进路等安全风险];
13.旅客列车相撞[涉及高铁车站掉落股道物品未按规定处置、闲杂人员从办客站站台进入区间、路外人员及大牲畜入网、站台货物、餐料、保洁工具乱摆放、封闭站场围墙栅栏破口、进站通道未上锁管理、站台作业机具(移动小机具、小推车、牵引车、拖车、三轮车、板车、地牛等)不符合国铁集团要求的制动装置、站台车辆违规行驶停放等安全风险]。
5.货物发生坠落安全风险(涉及选车不当、货车超偏载无方案或未按方案装车、装载加固材料(装置)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规定等安全风险)。
2.货物线、专用线调车作业入线前检查不到位(涉及不按规定进行调车准备安全风险)。
3.货场机动车辆侵限(涉及影响劳动安全的站场环境不按规定整治安全风险)。
4.推进经由道口,道口防护、设施设备侵限及调车作业登乘位置不当(涉及车辆伤害安全风险)。
5.新职、外包、劳务人员安全意识技能不足(涉及新职、外聘、劳务人员劳动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
6.使用人力制动机、高处作业(基准面2米及以上)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绳(涉及高处坠落安全风险)。
9.站场环境整治不到位(涉及影响劳动安全的站场环境不按规定整治安全风险)。
11.保洁上道作业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手比眼看口呼”不到位和行车室、现场防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车辆伤害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