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12”汶川地震发生后3个月之际,民政部昨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救灾物资的回收管理和利用作了详细规定,严防救灾物资的浪费。
生活类物资主要是帐篷和活动板房等。随着冬季逐步来临,安置在帐篷中的受灾群众将逐渐搬入过渡房或永久性住房。帐篷是当前首先需要回收的物资,活动板房将在两年后回收。
《办法》称,生活类物资移交民政部门储备管理,作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其中,帐篷和活动板房回收后要分别作为中央和地方救灾储备。作为中央储备的,省际调运和储备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作为地方储备的,调运和储备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
由于地震灾区的帐篷总数量超过100万顶,如何存放这批物资是一个大问题。7月底,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该中心作为四川省民政厅的直属事业单位,专门用来储备、管理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
四川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何晓明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表示,当前抗震救灾的重心仍是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尚未正式考虑救灾物资的回收,但这项工作将很快提上日程,他透露,目前成都市已开始着手回收帐篷。
何晓明表示,为存放救灾帐篷,四川省民政厅正就仓库进行规划、选址,但还没有动工,距建好可能还需一定时间。
《办法》规定,救援、医疗、通信、供电类等物资移交灾区原采购部门、受援单位或受赠单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征调的救灾物资,应当在救灾任务完成后及时归还。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民政部第一次特别针对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制定文件。以往灾害发生之后,各级政府往往没有有组织地回收救灾物资,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汶川地震动用的救灾物资规模空前,制定这个办法主要是为了防止救灾物资被浪费和挪用。”唐钧说。
《办法》还规定,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灾区各级政府应当公布救灾物资回收利用举报电话,并及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