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训练器材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报价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表,3)售后服务承诺,4)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文件格式见第九条。
3.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接受报价时间:2011年6月7日前,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