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钢结构棚搬迁及钢结构车棚搭建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工程概况:(1)将成都4个钢结构棚子搬迁至彭州,将两个钢结构棚搭建于喷漆工作间后侧空地,地面硬化,周边设置排水沟以后直接安装。
(2)在乐山仓库院内库外侧围墙位置修建钢结构停车棚1个,地面硬化,车棚周围设置排水沟,具置及做法详见排水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报价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证书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八)报价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九)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钢结构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设经费不低于18万元的钢结构工程)。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传至邮箱(),邮件主题填写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电话号码”;注:以上资料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一份且与报名资料一致(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